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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土资源部:建新拆旧项目区选点布局应听证
[ 2008-7-22 11:46:00 | By: 冰红茶 ]
 
来源: 中国青年报 作者: 发布时间:2008-07-17 点击数: < language=java src="/fanginfo/plus/count.php?aid=12483&mid=&view=yes"> 4
       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,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了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》。《办法》明确规定,建新拆旧项目区选点布局应当举行听证、论证,严禁违背农民意愿,大拆大建。对于擅自扩大试点范围,突破下达周转指标规模的,将停止该省(区、市)的挂钩试点工作,并相应扣减年度用地指标。
  《办法》指出,项目区应在试点市、县行政辖区内设置,优先考虑城乡接合部地区;项目区内建新和拆旧地块要相对接近,便于实施和管理,并避让基本农田。项目区内建新地块总面积必须小于拆旧地块总面积,拆旧地块整理复垦耕地的数量、质量应高于建新占用耕地。拆旧地块整理的耕地面积,大于建新占用的耕地的,可用于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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