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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约客源、房源性质归属规定
三分院士 发表于 2007-2-2 18:00:00

签约客源、房源性质归属规定

 

为了明确所有签约客源、房源的来源归属问题,做到公正公平,维护好公司及全体员工的应得权益,特作出如下说明。

1、已经达成签约的客房源底单应在三天内由主签人签字,并注明签约时间后,传递到资源部,资源部对房源进行地址复核、房源性质复核后签字确认其来源。

若未在签约后三天内及时将客房源底单传递到资源部进行复核,则客源、房源均归公司所有。

2、上传当天即签约及签约后才上传的客源、房源归公司所有。

3、原属某置业专家的客源如果被其他置业专家成交,无论该客源原性质是自带或公司,都按照公司所有计算。

4、客源、房源单应在客户经理审核其基本资料完整程度并签字后,传递到资源部进行编号及上传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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