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2月23日,开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,便是审议国务院提交的《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》草案。此番修改意见会集中在税前扣除额的提高上,上报的草案中,建议将额度从目前的每月1600元提高到2000元。
个税起征点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,对于工薪族而言,最直接的变化就是每月从工资中扣除的个人所得税减少了。
这是两年内个税起征点的第二次上调。两年前,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个人所得税法,宣布自2006年1月1日起,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正式由800元提高至1600元。
个税起征点为啥要上调
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政策动向课题组近期的一份报告指出,一成不变的1600元税前扣除额的不合理性已经显现。
一方面,个税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在减弱。国税总局的统计显示,今年前三季度,全国个人所得税共征收2413.8021亿元,已接近去年全年的2452.3244亿元。最近两年,居民收入有了大幅增长,劳动力价格普遍提高,工薪阶层的纳税人再次成为个税缴纳的主体。现行个税调节贫富差距的本质作用在弱化。
与此同时,CPI继今年3月突破3%警戒线后一路走高,在8月和10月双双达到6.5%的10年新高,11月份又攀升到6.9%,创下了11年来的最高,房价、电费、水费、猪肉价格等居民基本消费支出已大大提高。由于物价上涨原因,目前1600元与当时的1600元的购买力也有了差距。
起征点为何定在2000元?
按照测算,平均每一个城镇居民家庭就业人员要负担1.93个人的生活费用(包括赡养老人和抚养小孩),因此,2007年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(包括衣、食、住、行等方面)将达到19030元,即1586元/月。
据估计,到2008年将达到1745元/月,部分中心城市居民消费支出还要大于全国平均水平。为了使减除费用标准具有一定前瞻性,该草案将减除费用标准确定为2000元/月。
新方案什么时候施行?
种种迹象表明,人大常委会在年底决定审议《个人所得税法》修正案草案,这表明修改方案一经通过,很可能会从明年1月1日开始施行。
以下是个人所得税的税额情况: